近日,宁波江北区顺利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此次清单编制工作中,区编办紧紧把握“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这一核心任务,运用“准、清、严、明”四字诀,梳理出31个部门的337项主要职责,113项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2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185项公共服务事项,初步建立了全面衔接、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
一、部门职责梳理“准”。坚持各部门主要职责以“三定”方案为依据,不允许擅自调整,主要职责有变化的,核对部门提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具体工作事项符合规范,承办科室与联系电话清楚,经过 “二报二回”审核反馈,31家部门职责全部得以确定。
二、职责边界划分“清”。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由牵头部门或主办部门与相关配合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涉及部门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中盖章确认;协商不一致的,由牵头部门或主办部门报区编办进行协调。最终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交叉边界事项,实现边界“清”。
三、事中事后监管“严”。结合权力清单公布的行政事项,对取消、转移、下放的权力事项重点把关,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要求各部门上报监管措施完善、简洁明了、处理有据、监督有力,突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四、公共服务发布“明”。要求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社会性四大类服务内容梳理,侧重于服务事项、服务内容和联系咨询方式。能直接满足公民的具体需求,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让百姓一看就懂,电话一拨就通。(王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