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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黔西市委编办“五举措”推进“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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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促进部门转变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巩固提升工作。贵州毕节黔西市“五举措”推进“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明确评估目的。针对党政机构改革后,一些部门执行“三定”规定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部门按“三定”规定要求落实“职责、机构、编制”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机制,着力解决部门履职过程中的缺位、越位、错位,职责关系不清晰、职责交叉,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对“三定”规定掌握不透彻、不全面,“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试点原则,制定评估标准。坚持依法依规,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遵循,坚持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试点工作。同时,通过实施评估更好地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坚持客观公正,试点单位对本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实事求是提供执行情况相关材料,机构编制部门对试点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不以偏概全;坚持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开展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评估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三是聚焦工作职责,突出评估重点。把部门职能职责的有效履行这一核心内容作为评估重点。评估组以各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为切入点,将聚焦主责主业履职情况、“三定”规定学习情况作为评估重点,紧密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各部门“三定”规定重新拟定和相关职责分工调整实际;在评价规则上,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评估指标进行量化;在评估体系设计上,结合试点单位“三定”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评估体系。

  四是紧扣评估指标,客观实施评估。根据部门“三定”规定的特点和不同的评估标准,研究制定了《黔西市“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评分表(党委部门)》和《黔西市“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评分表(政府部门)》不同的评分表,对评估内容、评分标准等进行细化。召开评估工作部署会,对评估工作流程及相关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为保证评估工作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严格要求试点单位按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成立由市委编办综合股、业务股、督查股相关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对试点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督促部门整改。将评估结果作为强化部门“三定”规定执行的重要依据;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对评估中发现的未落实内设机构岗位职责、未建立股室间协作配合机制、内设机构挂牌不规范、落实部门间职责分工相关工作衔接机制和配合机制未建立、未对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学习等问题,及时向试点单位进行反馈,要求试点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委编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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