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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委编办“3+4+2”工作法 扎实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济南市莱芜区委编办以“3+4+2”工作法,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逐步构建履职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机关职能运行体系,扎实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三个聚焦”,立足全局夯实工作根基

  一是聚焦工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济南市莱芜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和《济南市莱芜区机关职能运行履职评估工作方案》,围绕全区重点工作,聚焦行政审批、卫生健康、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民生保障六个重点领域,确定全年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计划,建立责任分工明晰、指标体系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有力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新模式。

  二是聚焦部门职责履行。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以“三张清单”为抓手,深耕部门履职“责任田”,梳理细化全区26个政府工作部门职责415项、内设机构职责2485项、权责清单事项4584项,与部门履职情况、内设机构履职情况逐一对应,确保“三定”之外无权力,“三定”之内无遗漏。

  三是聚焦部门协调配合。以“三定”规定和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为依据,梳理形成全区27个部门职责配合“关系网”,在针对某一部门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的同时,向与该部门存在职责交叉的部门发放《部门履职情况评价表》,全面掌握部门间配合情况,着重解决权责交叉、边界不清、遇事推诿、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推出“四项举措”,打造科学规范监管流程

  一是开展部门自查。向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机关职能运行履职评估工作的通知》,将评估内容细化为8个表格,涉及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职责调整情况、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内设机构职责落实情况等方面,要求部门对照评估内容及相关附表开展自查,深入挖掘部门职责配置、职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既保证评估内容全面性,又减轻了被评估部门工作量,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上。

  二是进行社会调查。将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评判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与区12345热线办沟通对接,调取了近年以来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农业农村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市场监管领域、民政领域、医保领域等相关问题,梳理出当前群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重点关注部门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是组织实地评估。组成由区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评估小组,到被评估部门开展实地评估,与部门领导、科室有关同志分别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内设机构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上半年共开展6次实地评估,走访座谈部门领导班子、内设科室(中心)负责同志100余人次,查阅资料80余件,保证了监管工作的真实客观。

  四是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情况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对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推诿扯皮、联动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根据被评估部门反映的情况,与协同配合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核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针对部门履职不到位的,要求相关部门立行立改,针对部门间职责不清、配合不畅的,以“三定”规定、“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为依据,牵头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做好“两个结合”,确保监管工作发挥实效

  一是将监管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相结合。将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纳入评估范围,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稳步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落实调整主体、权限、时限要求,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做好动态调整,重点关注新设、职能划转较多的部门,如行政审批、城管、自然资源、医疗保障等,确保事项及时划转、承接,杜绝“多头管理”、“监管空白”等现象。

  二是将监管与优化编制资源调配相结合。把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调研分析依据,实现以职能运行监管服务于机构编制资源调配。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部门机构职责任务弱化、职能相似重叠、核定编制不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等问题,及时与相关业务科室反馈沟通,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同时在编办内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部门(单位)提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请示后,由相关业务科室征求监督检查科意见,共同进行研究论证,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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