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全面铺开,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一方面,为全面了解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以来各部门职责履行成效,开展全区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回头看”。制定《关于开展区直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将槐荫区53个党政群机关及法院、检察院纳入“回头看”范围,抽调人员组建职责履行情况“回头看”工作专班,组建3个调研组,通过部门自查、实地评估等方式,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看部门职能是否充分发挥、职责是否充分落实到位、编制使用效益是否最大化,以及“三张清单”落实情况。同时有针对性的选取新组建、职能复杂的18个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提高部门履职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扎实开展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立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专班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编办,具体负责核查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关于开展全区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明确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结合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区委编办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定期调度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核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对照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社保参保信息和部门预决算数据等资料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校正勘误,进一步健全完善核查工作资料档案。区委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实行四部门联合审查,认真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与公务员管理数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社保参保数据和部门预决算数据的比对校验,严把数据审核关口,确保核查数据准确完整、真实可靠。
二是坚持重点攻坚,提升机构编制服务发展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向保障重点领域发展发力。一是聚焦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不好,审管衔接不畅的问题,开展职能运行监管专项评估。对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职责及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开展专项评估,选取点多、量大、面广以及涉及民生利益的14个行业主管部门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评估对象,通过部门自查评估、部门间互评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评估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过评估,制定了购买第三方服务补充审批力量、制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等优化审管互动工作方案,有效推动了全区审批、监管良性互动、有效衔接。二是优化中医药管理机构设置。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行政机构和促进单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局)增加中医药相关领域职责,明确区卫生健康局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区中医药局副局长,负责区中医药局日常工作。中医药科由原来的挂牌机构调整为单独设置,并适当核增行政编制和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大幅度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三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为提高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水平,设立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加挂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牌子;在农业农村局所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区沿黄流域生态农业促进中心牌子,抢抓机遇积极融入黄河战略。
三是坚持兜底保障,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一是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认真梳理全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年度机构编制报告,由区委编委报市委编委。二是开展专项督查,与组织部门进行对接,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严格对照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三项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实时跟踪领导职数变动情况。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统计台账,对于领导职数变动情况,每季度调整更新。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平台,采取定期核查与不定期抽查方式,对机构名称、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机构编制、人员信息与实名制系统信息一一对应。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