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委编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通知(试行)》,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切实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要求涉及加强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及相关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要征求组织部门、机关工委意见。二是明确动议报送主体。确立市直各单位党组及县(市、区)委编委为一般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报送主体资格,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由县(市、区)党委动议报送,市直各单位所属机构及派出机构的动议事项统一由市直单位党组动议报送。三是突出编办把关作用。动议主体要根据编办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修正动议事项,经事前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报送相关机构编制事项请示。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一看动议事项是否有利于机构和职能的优化。动议事项应对机构职能高效运转和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二看动议事项是否强化机构之间的配合联动。动议事项应明确统分主次,理顺指挥关系,做到有机衔接、相互配合,防止职责漏失或交差重叠。三看动议事项是否提升体制机制运行的效率效能。要求报送单位进行机构编制效能的自我评估,为动议事项必要性提供支持依据。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一是明确动议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条目式列明可作为机构编制动议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杜绝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干预机构编制事项。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核查。加强核实力度,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效益评估作为重要手段,看实情查现状作对比,核实动议事项的规范性合理性。三是严格执行程序性规定。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省、市关于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的相关规定开展,规范事前沟通、讨论研究、正式报送等规则,切实把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动议事项的讨论研究以不得突破机构编制总量为前提,对于职能弱化的机构只做减法,对职能加强的机构在优化提效的前提下做加法。二是增强动议事项可行性。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政保障能力,同时将周边地区相应事项有关情况作为参考,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切实可行。三是注重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对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动议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