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资源配置,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结合实际,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积极出台“六项措施”创新教师编制动态管理,为全县教师资源合理流动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省市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确定的编制标准,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动态核定各学校的编制,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动态调整时必须按照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严格执行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的规定,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
二是下放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权限,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中央、省、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在省、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管理权限下放到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委编委会备案,2020年3月底前完成首次备案,以后每两年动态调整备案一次。
三是建立教师双向流动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教师双向流动动态调整。县城规划区外中小学原则上实行满编动态管理,满编后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方可用编进人。县城规划区外中小学之间教师流动实行带编调整,由县教育体育局随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进行。鼓励县城规划区内的中小学教师向规划区外,尤其是向偏远乡镇学校流动,乡镇学校没有编制的,可带编调整。县城规划区外学校教师向县城规划区内学校调整要从严控制,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原则上每年暑假期间集中调整一次。由县教育体育局按要求和程序制定调整方案,报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管理。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各机关事业单位不经批准、不按程序擅自借用老师;严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从基层学校借用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乡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原乡镇教办人员是教师编制的,必须回归到学校任教。
五是强化各中小学校领导职数管理。按照中央、省、市深化改革以及中小学校领导职数核定的有关要求,从严核定各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经县委编委统一核定备案的中小学校领导职数不得随意调整,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私自设立领导职数岗位、私自设立机构配备领导干部,凡未按县委编委核定的中小学校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必须,回归教学一线。
六是严肃各项纪律。创新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建立教师资源合理流动机制必须在严格遵守各项组织、编制、人事、教育工作纪律基础上进行,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标准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对违反编制、人事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