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履职评估是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优化编制资源配备、提升编制使用效能的必然要求。山东烟台莱阳市委编办牢牢把握“聚焦履职重点、完善评议方式、强化结果运用”这一主线,从“管”处着手,完善“评”的过程,做足“用”的文章,将履职评估的触角延伸至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全力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夯实“管”的基础,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水平
职能运行监管顶层设计是前提,该办把厘思路、建机制作为突破口,出台实施方案,制定评价标准,明确监管目的范围、内容指标和结果运用,构建起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
(一)制定监管评估标准。从“管什么、怎么管、结果如何用”三方面着手,研究制定《莱阳市职能运行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职能运行评估指标评价标准》,明确了职能运行监管的目的范围、内容指标和结果运用方式。在统筹考虑行业特点、岗位特征、工作性质的基础上,把纳入考核范畴的75个部门划分为党群系统、政务服务、城乡建设、司法监督和教学科研5大类别,采用实地查验与报告评估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年终评估相衔接的方式,对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和科学评价。
(二)科学制定目标任务。指导各单位围绕年度内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能,提报当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目标要减少定性表述,增加定量表述,对确实不宜量化的工作目标,按季度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同时,要求各单位根据年度目标列明每个内设科室对应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配合部门或科室等内容,现场评估时逐项对照查看证明材料,逐项量化打分,确保评估的准确性。截至目前,已审核部门制定的年度任务目标596条,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硬支撑”。
(三)合理设置分值权重。评估指标分为主责主业完成情况、清单管理、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工作成效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职能运行创新度等14个二级指标。主责主业完成情况占65分,重点评议同类事项是否一条线运行、一个分管领导、一个科室负责,重大事项是否建立顶格协调机制,是否存在科室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清单管理占20分,着重查看“三张清单”公示、认领、动态调整情况;满意度占15分,通过调查问卷、调取89000民生服务热线相关数据等形式,由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情况做出客观评议。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补充和细化。
二、抓好“评”的过程,健全履职评估的方式方法
评估是职能运行监管中的关键一环,该办抓住自查自评、实地评估、多方评议三个环节对部门履职进行全方位“会诊”,找准问题症结,开出祛病良方,力促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规范部门自查自评方式。召开职能运行评估培训会议,要求各单位按照“三查三看”的方式开展自查自评,一查年度工作目标,看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二查“三定”规定执行,看内设机构挂牌组建、人员设置、职能运转,是否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的情况;三查权责清单,看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是否存在承接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三查三看”结束后,填写《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情况提报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统计表》,形成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报告,为实地评估做好准备。
(二)从严从实抓好实地评估。结合前期报送材料,研究提出被评估单位履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实地查验过程中,通过调阅各类档案,掌握单位在职数设定、编制使用、三张清单建设以及实名制管理系统、权责清单系统等方面的总体情况。针对自查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通过集中座谈和个别访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提问题、找原因、听意见。最后,现场抽选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充分了解管理服务对象评价情况,做到真查实评、真督实查。
(三)坚持多维度全方位测评。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考核评价中心、人大政协沟通,每年社会评议、镇街评议、人大政协代表评议结束后,筛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等群体对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评议排名和结果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赋分,两年来,梳理人大代表和群众对8个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43条,将涉及职能运行方面的8条纳入相关部门问题台账。针对部分群众提出的油烟污染管理问题,会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在实地评估中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破解“多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草帽”的难题。
三、明确“用”的方向,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结果运用是发挥职能运行监管作用的根本所在,该办将评议结果按照权重计入部门考核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督促部门全面履职尽责。
(一)做好与全市中心工作的衔接。每半年对各职能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亮点进行整理,形成《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评议表》,按照市领导分工,请分管市领导对其分管领域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进行部门履职评价,评价结果按照不同分值权重计入职能运行评估成绩。年终,职能监管办公室按照《职能运行评估指标评价标准》,结合察访核验减分情况、市领导对分管部门评价得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对每个市直部门在80%权重基础分上进行加分减分,计算职能运行评估得分,并将评估得分作为市直机关绩效考核“主要职能运行成效”指标的成绩。
(二)做好与编制资源调配的衔接。将履职评议结果作为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调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部门提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后,先由职能运行监管科提供其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机构编制科结合评估报告提出初步建议,对于职能弱化的部门,相应核减机构编制;对于职能强化,承担任务较重的部门,在机构编制资源上予以倾斜,2020年以来结合履职评估印发文件47件,优化调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33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
(三)做好与三张清单调整的衔接。将清单制定及管理运用情况作为评估重点,以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属地管理清单为基准,对评估中发现的职责交叉等问题,及时予以厘清界定,动态调整部门三张清单,不断完善部门单位依法履职尽责的依据。截至目前,累计调整权责清单42次 ,认领上级变更事项217项,召开或参加市级职责分工协调会议6次,明确发改、教育体育等30个部门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大棚房”违建整改、危废、固废源头管理等13个事项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建立部门间高效配合的职能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