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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保障 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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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保障作用,通过用好编制配置、优化机构设置、激活体制机制,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用好编制配置,提升乡村振兴“源动力”。坚持“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实行全县人才统筹管理;联合县人社局印发汶上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编制实施细则,畅通人才入编通道,确保各类人才招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内部挖潜,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农技推广、便民服务等领域倾斜;组织技术优、能力强的专业型人才下沉基层,先后为各镇街引进农业领域专业人才40名,有效激活乡村振兴“人才引擎”。

  优化机构设置,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力”。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部分涉农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职责,在县农业农村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增设帮扶科等3个内设机构,推进乡村公共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扎实开展。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4方面主要职能,综合设置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优化镇街机构设置,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根据人口、面积等不同类型镇街实际,统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科学设置工作岗位,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激活体制机制,提升乡村振兴“行动力”。厘清属地党委、政府与县直部门之间的界限,推动镇街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县级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执法队,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按“人随事走”原则同步下沉执法力量,由镇街统一指挥管理,提升基层执法效能。严格落实镇街职责准入制度、县乡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及监管问责机制等,推进镇街明责减负,构建完善的基层管理体制,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有更多精力抓发展、强治理、惠民生。 (拟稿人:孙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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