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县级机关高效履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委编办积极探索实践,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水平。
聚焦法定职责,明确“全覆盖”监管内容。该县委编办依照“编制就是法制”原则,立足部门“三定”规定,从部门主要职责出发,结合部门“三张清单”,围绕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等内容,组织部门制定年度履职任务目标,将“三定”规定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增强职能运行监管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可考性,对部门履职尽责、协作配合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管。
聚焦运行过程,探索“全流程”监管模式。该县委编办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日常监管+年终考核”、“内部运转+外部协同”等监管模式。日常监管通过定期调度,跟进部门职责履行阶段性进展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年终考核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查验、专项调查等方式,综合评价部门年度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内部运转方面重点监管部门内部科室运行、职责履行等内部运转情况;外部协同方面重点监管部门间协同配合情况,着重排查部门履职缺位、推诿扯皮现象。
聚焦服务群众,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一是多方参与评履职。通过服务对象评价、部门内部评价、乡镇(街道)评价、监管部门评价等多种形式,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多层次、多维度评价,着力构建科学客观的综合评价体系。二是多方查验考履职。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梳理部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等情况;依托互联网、媒体平台等,收集部门因履职不力被主流媒体曝光情况;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查验部门履职成效。三是问题反馈促履职。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过整理分析,形成书面材料,点对点反馈至有关部门,督促部门举一反三、对症下药、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工作职责履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