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牢固把握机构编制领导和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的政治要求,按照“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四量结合”的资源配置管理路径,着力突破资源短缺瓶颈、提升内外资源综合效用,为全区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把牢关口,严格控制“总量”
(一)严格关口管理。印发《机构编制人事计划办事规则》等配套措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审批“三个一”制度,规范编制使用、人员调整、入编减编等工作流程,严格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口,坚决杜绝混用编制、挤占挪用编制、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现象发生。
(二)严格计划管理。建立全区机构编制使用计划报批和前置审核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前各单位根据编制空缺及人员变动情况申报下一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机构编制部门提交编委会议审定后,督促用编单位按照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数按程序补充工作人员。完善减员备案制度,确保下达用编计划总量不超、结构合理、计划补员。
(三)严格动态管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管理办法》,对流动用编提出学历、年龄、岗位等限制条件,严控跨市(县、区)流入、逆向流动和一般性人员流动。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及各项日常运用,完善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台账,实现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对应,做到机构编制总量、人员总数、增减变动等情况清、底数明。
二、优化结构,盘活资源“存量”
(一)深化改革优布局。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结合区域功能和发展定位,以科学合理配置部门职责为基础,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综合设置各级各类机构,做到机构精简、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纪检监察体制、综合行政执法等行业体制改革,理顺职能职责,优化资源配置。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撤、并、建”多措并举,先后撤销20余家职能单一、职责弱化以及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进一步优化了资源布局和结构。
(二)内部挖潜增活力。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印发《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单位厘清工作职责,整合人力资源,科学定岗定员定责,推进全区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多渠道消化超编人员,探索在总量控制数内跨部门、跨系统调剂编制的办法,通过超编单位人员向空编单位流动、单位(系统)内部调剂挖潜等方式,压缩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用编诉求,推动编制管理由外延式膨胀增长向内涵式挖潜调剂转变。
(三)创新管理提效益。建立人才专项编制储备制度,出台《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收回编制实行储备管理,建立编制“蓄水池”“中转站”,优先满足脱贫攻坚、平台一线、社会事业、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以及“遂州英才”和“百名硕博进船山”人才招揽行动用编需求,做到强重点、保民生、稳基层。结合“区管校聘”教师管理改革、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办学以及基层卫生医疗系统“县招乡用”模式,探索部分行业岗编适度分离管理,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注重统筹,整合编外“增量”
(一)规范编外用工机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精简高效、竞争择优、依法管理”的原则,明确编外用工使用条件、申报流程、劳动关系、工资报酬、权益保障等,建立“区(县)严控总量、部门指导监督、单位定岗定责、公司统筹考核”的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机制,从严从紧规范编外人员使用管理。建立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的对接关系,厘清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权利责任,推进人才要素市场化,确保劳务用工依法依规。
(二)规范辅助人员使用。坚持人岗相适、才尽其用,围绕基层治理、综治维稳、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统筹整合、规范使用西部志愿者、网格管理、扶贫专员、乡村规划、公益性岗位、警务辅助、执法辅助、低保协管、窗口服务等编外人力资源,有效应对和助推全局性、突发性、阶段性、应急性工作。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编外用工监督检查,加强效益评估,督促各单位优化人员结构、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编外资源辅助效益。
(三)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出台年度《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明确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技术性服务等项目。结合社会事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管理实际,在市政管理、城市环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雪亮工程、物业管理、学校安保等10余个民生保障领域,通过项目管理、服务租赁、劳务外包或公司化运作等方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从严监督,强化刚性“力量”
(一)强化法制意识。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纳入区委常委会、编委会会前学法内容,多形式抓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强化党员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细则)》,明确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强化资源配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强化核查评估。全面开展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到位、机构运行、人员编制配备、履职情况的调研、评估和核查,并将评估、核查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完善机构编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部门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三责联审”重要内容,密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及时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