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以来,株洲以整治规范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为抓手,切实解决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存在的超编进人、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挤占挪用和截留编制、有编不补、大量聘请代课老师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水平。
一、抓谋划,精心部署整治工作
(一)高位推进,确保实效。2019年11月,经株洲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株洲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对应成立领导小组,高位推进整治工作。
(二)细致调研,找准症结。准确摸清教职工编制管理存在的各类问题,由市委编办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县乡一线校园,实地与学校教职工人员开展座谈调研,细致摸清人员编制底数,并组织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讨论论证,对超编进人、超标准配备教辅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等问题,逐一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理清问题症结。
(三)靶向施策,明确要求。12月6日,株洲市召开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同步印发了《株洲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目前存在的各项问题,逐项明确整治要求及期限,严格督办及问责要求。
二、抓核查,多措并举查清问题
(一)自查自纠,全方位查清底数。视频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逐校清查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相关摸底数据及人员情况经各校校长签字确认后,由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部门一把手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人员信息准确无误,承诺按期全面整改到位。
(二)直插一线,深层次核实问题。在县市区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委编办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成四个专项核查小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通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部分学校,对照其自查情况,仔细核对在编教师花名册、岗位设置表、工资发放表、课程表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教师上课情况,谈话了解相关情况及线索。对核实存在问题、自查不够全面的县市区予以通报,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要求,多渠道征求线索。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组织专门力量核查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并逐一出具核查情况说明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抓落实,建章立制严格整改
(一)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中央有关精神,株洲市因情施策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抽调借调,民办学校支教、长期病休等原因长期离岗的问题要求4月底前无条件,全部整改到位,今后不得再借调教师。公办幼儿园借调的教职工秋季开园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吃空饷”人员,坚决清退,严肃问责。停薪留职等离岗人员,限期回流或予以清退出编。全面规范公办幼儿园借调及民办学校支教程序,明确今后严禁公办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
(二)科学优化编制资源分配。重点整治超编进人、有编不补、挤占乡村学校编制、超标准配备教辅人员等乱象,提升教师编制资源使用效率。督促有编不补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招聘力度,目前,县市区空余编制合计1898名,2020年上半年按照“应补尽补”的要求补充到位,同时,逐步消化临聘教师。严格按中央标准核定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确保乡村教学质量。切实整治超标准配备的各类教辅人员,符合有关政策的,予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严禁超编进人。
(三)严格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制定完善教职工管理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规范中心校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省里标准,对中心校管理人员数量予以规范,并要求其兼课时数不少于一线教师的三分之一。规范督学设置。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要求,选聘各级督学人员,不得采取在编教师划线改督学或设置校内督学等方式。规范教师流动调配程序。明确乡村教师调入城区学校、跨校调动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实名制、岗位调整手续,完善档案管理规范。逐步消化临聘教师。严格控制聘用年限,严格聘用程序,不反复聘用同一名代课教师,以免造成新的“民办教师”问题。
通过此次整治,株洲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教师编制资源使用效率有力提升,得到了教师及学生家长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