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近期,浙江台州玉环市委编办出台《玉环市“三定”规定跟踪问效办法(试行)》,探索建立“三定”规定跟踪问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跟踪管理,优化“三定”规定执行效益,强化“三定”规定刚性约束,切实保障“三定”规定在基层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一、细化跟踪问效指标,突出合理性。一方面,明确跟踪问效重点。把是否按照《“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政策规范执行本单位“三定”规定,是否突出本位本源以“三定”规定为基础开展单位年度工作,是否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三定”规定实施以来机构运行是否顺畅高效等9个方面作为跟踪问效的重点内容,全面掌握“三定”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合理设置指标体系。紧密结合“三定”规定的条款内容和实施程序,深入梳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三定”规定执行方面的各类问题,分解设置组织实施情况、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干部配备情况等7个一级评价指标,以及36个二级评价指标,努力让评价指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优化跟踪问效方式,突出科学性。一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根据“三定”规定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执行评估、定期报告、年度述职、专项检查等方式,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全面客观评价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和运行效益。二是注重加强数字赋能。运用数字化集成手段,用好用活实名制系统,梳理形成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电子化清单。开发建立“智享”信息系统,发挥由巡察、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多跨联动机制作用,收集汇总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信访反映等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信息,形成大数据库,核查比对“三定”规定执行有关信息。三是精准开展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工作开展后,一单位一分析,综合研判,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运行绩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书面报告同时报送市委编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
三、强化跟踪问效结果,突出实效性。一是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根据跟踪问效结果,对“三定”规定执行比较规范、运行绩效比较明显、总体评价结果为“好”的机关事业单位,将单位名单提供给组织、考核等部门,作为考核、评优的参考。同时,在编制使用、编外人员控制数核定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二是发挥反向激励作用。对“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运行情况较差,总体评价结果为“差”或“差”的单项评价超过1/3的机关事业单位,视情采取通报批评、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拖延不改的,实施机构编制审批联动管理,予以暂停办理其它机构编制事项。三是发挥查漏补缺作用。对发现的“三定”规定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通过反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特别是单项评价为“差”的项目,做到逐一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职能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存在争议等问题,由市委编办牵头,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协商协调;对存在的机构编制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