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多维度发力,统筹推进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经过2年时间清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核减56.8%,杜绝单位随意聘用、违规使用行为,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成立龙泉市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和 4 个工作组(核定支出控制组、政策指导组、监督工作组)。制定出台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购买服务、薪酬管理等系列办法。将编外用工按“专业技术”“管理辅助”“后勤保障”归类,明确机关公务员岗位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用工,后勤服务类岗位一般采取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按照“总量控制、分步实施、稳妥处置”和“谁用工、谁清理”原则,采取“双控”原则(即资金额度控制减少50%、人员总数控制减少50%)进行清理规范。编办根据部门(单位)编制总数15%、乡镇(街道)编制总数20%进行测算,核定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指标,报市委编委会审议后下达各单位。编外用工纳入实名制系统进行管理,明确未纳入人员不予核拨经费。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内容。
三是明确职责分工。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人力社保、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纪委监委负责对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监督;组织部负责督促部门编外用工清理规 范工作“一把手”责任;编办下达编外用工控制指标,审查岗位设置合理性,严控编外用工总量;财政局负责清理编外用工经费渠道及安排编外用工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审计局负责编外用工经费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