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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委编办实现“四项突破”积极探索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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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2021年,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吸纳先进经验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厘清工作思路,在监管路径、监管模式、评估指标和结果运用上力求突破创新,切实让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定的准、查的全、管得细、用得好”,能够真正有效促进“三定”规定落实落地、优化机构运行机制。

  一、在监管路径上求突破。一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前期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开展后头看,对评估方案、指标细则、方法步骤、结果反馈等情况及时进行,对监管办法、实施方案、监管指标和结果运用等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逐项论证;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深入监察、组织、人社等联合监管部门和主要政府部门进行调研座谈,就监管方向、监管内容、指标量化、社会评价、结果运用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入座谈,收集了大量意见建议;三是广泛学习先进经验。同时,赴该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广饶县、章丘市进行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学习,拓宽了工作视野,创新了工作思路。通过开展“回头看”、深入调研和考察学习,积累了大量有效经验,为不断完善监管办法和实施方案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在监管模式上求突破。一是拓宽监管渠道,实行“5部门”联合监管。树立“大编办”理念,构建联合监管模式,联合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审计等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分别负责对全县各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乡呼县应”平台派发事项办理和评价情况、民生诉求等办理反馈情况、信访投诉事件办理和评价情况等进行共同监管,避免了机构编制部门单方监管的局限性。二是丰富社会评价途径,运用“6维度”共同评价。运用多维度社会评价模式,采用部门自评、领导评议、关联部门评议、镇(街道)评议、“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六个维度共同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在监管指标上求突破。一是明确监管方式。将监管工作分为常规监管和专项监管,常规监管,是对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的总体评估,实行一年综合监管评估一次;专项监管,是围绕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等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差异化评估,可适时进行。二是完善评估指标。将评估指标具体细分为职能配置情况、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及执行情况、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任务落实情况、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体制机制顺畅情况、综合评价情况、社会评议情况、需纳入履职评估的其它情况9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在具体监管评估中根据不同部门再具体细分为若干个二级指标,细化到每项具体工作,确保监管触角延伸到部门运转的每个毛细血管。

  四、在结果运用上求突破。一是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作为优化调整权责清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和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对存在运转不畅、编制使用长期效率低的部门,在机构编制上予以调整规范。二是作为倒逼部门履职和纠错的有力抓手。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跟踪督查抓好整改。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重点工作未能有效推进的,对责任目标落实不力的,列为当年重点整改单位,由评估小组组成督导组,帮助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提出职责调整或编制增减意见。三是作为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的一道防线。将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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