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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委编办立足“九个维度”谋划“三篇文章”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规范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济南市莱芜区委编办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发展要求,立足“九个维度”,统筹谋划编制资源、优化职能、管理执行“三篇文章”,推进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规范、高质量发展。

  一、纵横双向发力,做足编制统筹“宽深文章”

  (一)横向调整优化机构编制“管理宽度” 。

  一是系统管理强基础,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认真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录入及编外人员信息统计,进一步梳理、完善、更新相关机构和实有人员信息,做到“机构底数清、编制类型清、领导职数清、工作人员清”,为优化机构编制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源头管理优结构,从用编计划源头入手,按照编制许可、工作急需的原则,优先满足工作急需且有空编单位的用编需求,对满编、超编或职能弱化单位,通过自然减员、内部调剂等方式解决满编超编等问题,确保从源头上优化编制结构。

  三是导向管理保重点,以服务基层为导向,先后为15个镇街划转多名事业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到最关键、最急需、最基层的地方,促进人员编制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二)纵向挖掘盘活编制潜力“存量深度”。

  一是坚持整体统筹,激发“存量活力”。在不突破编制总量基础上,加强内部统筹力度,激发现有编制资源活力。特别是通过调编带人,撤并职能萎缩的“小散弱”单位,加强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点领域编制力量,编制和人员由职能弱化部门向职能强化部门同步转移,部门职责任务、机构编制、人员力量良性互动,让职能弱化的部门提前“瘦身”,让职能强化的部门快速“壮身”,让闲置或留守的人员充分发挥新的作用,实现了部门瘦身、壮身和人员有序流动三赢局面。

  二是坚持优化结构,挖掘“变量潜力”。在核定编制总量范围内,加大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统筹考虑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空编情况,拓宽补充教师渠道;根据招聘计划和生源变化情况,重新分配全区中小学编制,优化教育领域资源配置;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稳妥解决医疗卫生系统编制分配不均问题,更好挖掘编制潜力。

  三是坚持创新管理,提高“增量智力”,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预留编制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全区招才引智、留才用才提供编制保障,以编制管理的“智力”,解决全区引智引才用编难题。

  二、内外点面结合,做实优化职能“四向文章”

  (一)内理职责明边界,深化部门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

  一是理顺职责提效能,对全区37个党政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进行梳理,细化分解职责2485条,制定岗位规范工作流程367个,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工作流程、凝聚工作合力。

  二是明确边界畅协作,梳理科室协同办理事项336条,优化减少环节189个,精简手续176项,梳理44项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形成了区直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效配合、协作顺畅的工作局面。

  (二)外部用力提效能,持续规范区镇(街道)“属地管理”。

  从用好“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赋予镇街权力、考核引导等外部政策规定入手,持续规范属地管理。

  一是平台融合打基础,全面推进“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与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平台从基层信息“传声筒”到解决问题“好帮手”转变,为规范“属地管理”打好基础。

  二是赋权增能提效率,赋予并落实镇街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参与建议权等“五项权力”,使镇街更好更快解决各类问题事项,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考核引导明方向,增加镇街对职能部门的考核权重,将镇街对部门的考核评价定为160分,占考核总分的32%,加大镇街话语权,以考核指挥棒引导部门更好履职尽责、服务基层。

  (三)多点发力助履职,科学开展部门职能运行监管。

  一是精准切入点,强化工作支撑。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印发《济南市莱芜区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和《济南市莱芜区机关职能运行履职评估工作方案》,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以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在全区开展履职评估,督促部门全面履职、服务群众。

  二是抓好着力点,规范监管流程。以“三张清单”为抓手,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坚持“自查自评、社会调查、实地评估、结果运用”四步走,构建监管闭环体系。

  三是找准结合点,提升监管实效。将监管分别与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优化编制资源调配相结合,实现以职能运行监管服务于事业单位改革、服务于职能优化调整、服务于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四)全面梳理全覆盖,清理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

  坚持“全细严”原则,梳理全区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比例近50%。同时,着力构建议事协调机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严格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职责表述,做到管理全覆盖。

  三、监管宣传支撑,做强管理执行“三角文章”

  (一)建立联合管控机制,形成管理“向心角”。

  坚持“编制先行、源头控制、既管总量、又管结构”的管理原则,建立人财编联合管控机制,加大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协同力度,坚持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管理向心角,发挥监管合力。

  (二)借力纪检、审计监督,形成管理“震摄角”。

  一是借力纪检监察,维护机构编制权威。及时为纪检部门案件审理提供相关的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资料,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对纪检部门给予处分人员进行梳理,分类核实是否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是否依据其新任命职务或新安排的岗位调整编制,对未及时办理销编和编制变更手续,与纪检部门联合向所在部门进行通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

  二是借力审计部门,严格机构编制纪律。联合审计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机构编制审计的内容和程序,保证审计效果;积极为审计部门提供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实名制名册、三定规定等信息,严格机构编制纪律执行,合力形成维护机构编制权威的管理震摄角。

  (三)加强信息宣传力度,形成管理“舆论角”。

  一是对外加强政策培训。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区委党校培训主题班次课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条例培训,使《条例》真正深入人心。

  二是内部建立信息宣传机制。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非区管人员平时考核细则,对信息宣传的数量、质量、宣传内容、投稿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信息宣传流程,提高信息宣传质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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