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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严把“三关”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决策部署事项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严把“三关”,坚决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拧紧“制度关”,牢筑红线意识。一是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出台了《烟台市福山区机构编制规定》,明确了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一支笔”制度,对机构设立调整、编制分配等重大机构编制事项,一律报区编委研究后下文审批;对用编进人、用编考录等工作,严格执行“逢进必考”“逢进严审”,超编满编、职能职责弱化以及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一律不予办理用编审批手续,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源头管控”。二是建立督查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凝聚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区编办牵头联合纪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制度的主要职责和工作程序,有效解决了机构编制部门“独自战斗”、关联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切实提升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三是抓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印制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包含机构编制常识、政策法规等内容,集中将手册发放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工科长,扩大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知晓面,有效提升了守好守牢机构编制纪律的“红线意识”。

  二、严把“督查关”,强化刚性约束。一是扎实完成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组织实施了全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制定了详细评估指标,准确全面地掌握了全区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编制核定、人员配备、职责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情况逐一向有关部门书面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持续跟踪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落实跟踪问效。为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转发了《烟台市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跟踪问效的范围、指标、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为今后开展机构编制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通过部门自查、开展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活动,有效促进了机构编制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三是开展执行机构编制政策审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机构编制规定执行、严控超编进人等情况纳入区、镇(街)两级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范围,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了领导干部严守机构编制红线的责任意识。

  三、压实“联合关”,凝聚督查合力。一是部门相互制约防违规。在日常机构编制业务办理中,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形成了用编前置审批、关系工资调动、纳入财政统发的“三权分立”、相互制约机制,有效杜绝了机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现象发生。二是开展联合专项督查。为进一步提升专项督查的震慑力,注重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实行全方位、多维度督查,延伸发现问题的触角,提升专项督查的效果。近年来,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吃空饷”专项整治、控编减编督查、超职数配备干部督查等工作,各部门间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合力,取得了良好的督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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