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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三个抓手”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编办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与查处以及创新监管方式为抓手,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强根固本,抓好机构编制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抓工作与抓队伍齐头并进的方针,大力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督检查专兼职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他们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以及“精准执法”的能力,为开展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

  二、从严从紧,抓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查处。今年机构改革期间,福山区编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变化,除上级要求或有特殊情况必须设置机构、调整编制及人员的以外,其余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冻结管理”,不存在变相设置行政机构的情况,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均按照规定报市编办备案。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设置事业机构,及时核销机关工勤编制,现有机关工勤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不存在部门(单位)人员“吃空饷”等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对上级转办或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听证。

  三、相互结合,抓好监管方式和监管程序创新。一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实名制管理和年度报告公开等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监管机制。发挥专项检查优势,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组织区直各单位及乡镇街道对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机构编制部门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三是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对各级各单位提出的增设机构、调整职能、增加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等事项,认真研究论证,形成有理有据的建议方案。事项审批后,采取多种方式,对其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人员编制配备、事业单位登记等情况进行督导落实,形成常态化闭环式跟踪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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