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编制数据信息,河南省焦作市委编办以“定目标、定机制、定责任、定重点”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定准目标,确保核查走深见实。结合实际,吃透政策,狠抓核查政策宣传培训,引导紧盯工作目标,找准工作定位,推进核查工作走深见实。一是制定细则。参照省本级操作细则制定市本级操作细则,操作细则扩充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内容,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量、提前量,为核查工作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确保核查工作领导坚强有力、部门协同高效、环节衔接紧密。二是专项协调。集中组织、财政、人社部门相关业务科负责人召开部门协调会,初步确定编制与其他部门间数据比对的关联数据以及比对方式,建立了数据比对和差异消除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培训。将《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操作细则、问题及口径、统计指标解释、填报说明等资料汇编成工作手册,发市直单位,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对市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党委编办分4批次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培训工作,确定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等,在全市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定好机制,确保核查协调有序。坚持以机制促落实、以制度出成效,将核查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办公室,市委编办主要领导任主任,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核查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核查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建立闭环机制。核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比对组、调研指导组3个工作组,对应从核查工作计划、实施、监督3个环节入手,牵头整合核查工作成员单位和教育、卫生等大系统、大单位资源,优化运行机制,促进核查工作重点任务有效推进。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分工协作制度和协调联络制度,构建核查全过程信息共享、协调约束的工作机制,确保上报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定实责任,确保核查任务完成。一是整合资源,集中发力。核查办公室整合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4个部门有关科室人员力量,涉及干部、机构编制、预算、社保等业务领域,建立微信工作群,即时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核查工作。二是分工明确,协调推进。对核查工作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组、数据比对组、调研指导组3个工作组,以及市直单位,明确其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三是划定时限,梯次推进。按照核查报告上报时限倒推各个环节的时间进度,定时督促单位完成阶段性任务,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县(市、区),帮助指导加速推进,推动核查工作日有所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四、定牢重点,确保核查实效高质。机构编制核查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张,为有效推进核查工作,聚焦数据比对和实地核实两个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在数据比对环节,核查工作成员单位密切沟通,深入交流,通力协作,迅速确定关联指标数据比对的范围、方法、人员力量和时间安排等,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实地核实环节,加大对实地核实的协调力度,按照“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的30%”的要求,选取各类学校、机构改革中撤并职责调整力度较大、转隶任务较重的部门和实名制管理薄弱的单位,由县级干部带队,分成3组进行核查,每组成员包括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市直单位、县(市、区)按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