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编委的安排部署,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委编办以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为目标,紧扣“清、准、严”,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走深走实。
以“清”引领,聚焦核查全覆盖。坚持目标导向,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细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省市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大通县实际将核查工作分为“整理资料、单位自查、实地核实、核查填报”四个专项,其中核查填报又细分为五个环节,明确了核查内容、工作步骤及相关要求,并以此制定印发核查通知。二是成立了大通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并从组织、人社、财政抽调专人组成核查工作组,专人专职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比对工作,切实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召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负责核查工作专人,组织召开全县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部署暨核查工作培训会,传达省、市、县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并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相关负责人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就机构编制资料整理、单位自查、数据填报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了答疑说明。
对“准”目标,围绕要求促行动。不断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要求。一是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组织各单位整理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依托实名制系统,对照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核查系统中人员信息、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数使用等方面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及时查漏补缺、规范填报。二是建立四部门联审协作机制,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全面。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集中办公,由组织部门专人负责对干部配备情况数据审核比对;由财政部门专人负责预算单位信息及财政预算人员信息的审核比对;人社部门负责参保信息的审核比对;编办负责审核机构编制数据与干部配备、财政预算、社保缴纳等数据比对。三是明确职责划分,实现闭环管理。重点抓住“自查、比对、联审、公示”等关键环节,将各单位使用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全部审核填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无死角。实现每个关键环节分工明确、各有侧重、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确保核查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推进。
从“严”把关,协同合力重监督。坚持筑牢核查防线,做到严格审核把关。一是明确核查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全面准确,体现实际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加强对机构编制核查中自查自纠、数据填报、公示等环节的巡视督查,实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核查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将“严慎细实”贯穿每个环节。对各单位填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按照即审即改的原则,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与填报部门进行沟通反馈,督促抓好整改,并要求按照明确步骤、时间节点,更新数据、汇总上报。三是查漏补缺“回头看”,再次检验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综合分析核查数据,对各单位填报数据进行复盘核准,并对核查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研究形成全县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