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委编办坚持“乡镇围绕中心转、部门围绕乡镇转、大家围绕基层转”理念,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推动资源向一线倾斜、管理向一线下沉、服务向一线集中,为基层明责减负、赋能提效。
一是规范属地管理“一单准入”。全面梳理属于部门法定职责、实践中需要乡镇(街道)协同落实的事项,明晰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建立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准入机制,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须由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未列入“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把工作责任和任务转嫁乡镇(街道)承担。
二是规范派驻人员“一沉到底”。按照“部门主建、乡镇主管”原则,优化调整派驻干部管理权限下沉举措,保障乡镇(街道)党(工)委指挥协调权、管理考核权、推荐提名权“三权”到位。赋予乡镇(街道)党(工)委反向否决权,派驻干部提任时,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进行否决,真正做到正向可提名、反向可否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推动机关部门将长期派驻在乡镇(街道)的编外人员工作经费、人事管理等权限全盘下沉,由乡镇(街道)统筹调配、管理考核。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备案管理制度,派驻人员调整变动,应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向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实名制备案手续。
三是规范基层执法“一支队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统筹整合,配足配强基层执法工作力量,推动85%以上的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由乡镇(街道)大执法模块统筹辖区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工作。深化完善江山市贺村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推进县域“以镇带乡”“战区制”等执法机制,提高基层执法效率。
四是规范编制资源“一线下沉”。加大编制统筹力度,以县域为单位,在乡镇(街道)间进行横向动态调剂使用。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事业编制,对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在制定用编计划时予以优先保障。建立编制周转制度,鼓励各县(市、区)在编制总量内,采取周转使用方式解决乡镇(街道)用编需求。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借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在征得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须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时间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个月。
五是规范政务服务“一城通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拓展,推动“政务服务2.0”“浙里办”等在基层运用,完善自助服务终端功能,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推进事项受理向基层下沉,打破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不断扩大“异地可办”覆盖面。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大服务模块统筹作用,整合服务资源与力量,拓展做实基层政务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以中心乡镇(街道)为重点,推进不动产、商事登记、公积金、社保、医保等民生领域常见事项在银行网点就近可办,实现“网上办、一窗办、就近办、全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