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委编办着力构建应急管理“3+2+2”模式,汇聚安全生产监管强大合力,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一、明确三项重点,筑牢基层应急监管根基。一是明确机构职责,形成应急监管执法合力。聚焦县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对县应急局与县安委办职能、人员进行有机整合,保障高效开展工作,协调部署全县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治理。15个镇街统一设置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开展属地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织密应急管理镇街、村社、网格三级网络,与县安委办打造齐抓共管局面,保障安全生产监管零死角、全覆盖。二是明确人员责任,增强应急监管执法意识。打造基层应急管理“1+X”责任体系,15个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的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理顺理细安全责任。三是明确监管重点,强化应急监管执法力度。对汶上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行业、场所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丰富重点监管手段,聘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进行检查,提升安全生产效能。
二、创新两种模式,再造基层应急监管流程。一是构建“网格化+安全生产”体系。延伸安全生产监管“触角”。按照“有宣传、有巡查、有应急准备”的监管目标,实行15个乡镇街应急办公室牵头,社区两委为社区网格员,以宣传教育、日常巡查、组织应急为主要职责的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确保安全监管向深处延伸,实现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二是打造“互联网+风险预警”模式。全面推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测平台,存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风险点、危险源、突出问题等数据信息,采用黄、橙、红三级分级分类标识,绘制安全隐患“一张图”,为科学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供数据支撑,力求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聚焦两个提升,完善基层应急监管保障。一是提升基层应急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招聘、整合科室人员等方式,充实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汶上经济开发区、县直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配齐配足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确保监管力量到位。二是提升基层应急监管执法标准化水平。公布《汶上县第二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对应急管理领域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将事项分细、分工划清、责任做实。加强应急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应急执法责任体系,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全县执法行为的标准化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