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组织机构职能体系。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持“防”“救”适度分开原则,将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原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划入区应急管理局,构建广域、综合的应急机构职能体系,形成全覆盖、大应急的工作格局。
二是重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为破解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平级部门统筹调度难问题,区政府设立“两委”(区安委会和区减灾委)、“一总”(区应急总指挥部)、“八办”(8个专项安全办公室)、“四专指”(4个专项指挥部),构建36个重点单位协调联动的“大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风险研判管控、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治理等机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导手册》《自然灾害现场处置手册》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量化细化固化应急响应机制,厘清涉灾部门职责边界,形成“统”“分”结合的应急管理合力。
三是建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基础设施保障建设。按照“专、常、群”救援队伍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区救援队伍建设,全区现有3支区级常备救援队伍,4支专业救援队伍,8支救援保障队伍,30支群众救援队伍,140人的专家队伍。坚持防灾与救灾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通过汇聚、关联各类资源,补齐业务短板,构建覆盖应急管理全业务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自然灾害防治、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融合推进全区反应灵敏、调度高效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不断建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