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市级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山东省潍坊市编办确立“一三三四四”工作思路,列出修订工作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工作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力争把修订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按时完成该市“三定”修订工作。
一、明确“一个目标”。通过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管理方式、职责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提出的新要求,调整完善部门主要职责,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和编制配备,盘活用好部门机构编制存量,使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组织架构更加合理,政府运行更加协调顺畅,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助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与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衔接,统筹研究政府部门与相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事项。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与法律法规和改革要求不一致、部门行政许可权集中不到位、部门间职责交叉和执法分散、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三是严控机构编制。坚持内涵式改革,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只减不增”。
三、聚焦“三大任务”。一是完善部门职责。调整完善部门主要职责,与法律法规、权责清单相互衔接,明确需要增加、加强和应予取消、下放、划出的职责,合理划分市级政府部门与县(市、区)政府业务部门的权力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二是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和编制配备,进一步加大部门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集中整合力度,突出主业主责,加强业务机构工作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三是优化编制配备。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现有总量内调整优化,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和事中事后监管机构工作力量,盘活用好部门机构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四、强化“四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成立了由编办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的市县政府部门“三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明确各组职责分工。二是摸清部门底数,奠定扎实工作基础。对列入本次修订范围的37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文件进行分类汇总,整理成册,建立部门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档案,对承担的职责及人员编制配备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形成调查问卷37份,同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部门取消、下放、转移的职责进行了梳理。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推进工作合力。建立由各审核组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三定”规定修订工作联系人组成的潍坊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微信群,及时通报沟通相关情况,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落实三项制度,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周通报制度。市编办每周以简报形式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度进行通报。落实组长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组长会议,通报各小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讨论遇到的问题。建立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对“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工作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明确“四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抽调精干人员成立5个“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审核小组,举办“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会议,对市、县有关人员和审核小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二是拟订草案阶段。政府各部门研究拟订“三定”规定草案,梳理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三是审核修改阶段。市编办对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清单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审定。四是印发实施阶段。经市编委审定后,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截止目前,已有1个单位的“三定”规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另有14个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已研究通过,正准备按程序提交印发,其余22个部门“三定”正抓紧研究制定中,拟于年底前全部印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