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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关定位”做好事业单位行政职能清理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做好相关有效衔接工作,厦门市编办结合实际找准把好“三个关口”准确定位,稳步做好市区两级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清理工作。

  一是把好职能摸底关,拓宽采集途径。结合事业单位职能表述规范工作,将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等)列入此次清理范围,采集途径有三种:事业单位最新的职责批文、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行政权力清单等内容。利用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厦门市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系统,设立模版、统一口径,采取先系统筛选、后单位填表的人工比对方式,对拟列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编制、内设机构、实有人员、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实名制信息相对应。

  二是把好职能界定关,处室联动审核。为做到行政职能界定不错不漏,准确无误,由相关处室进行联动审核,把握政事分开这条主线,重点围绕事业单位有涉及权力清单的行政职能厘清工作、事业单位划出的行政职能是否为行政机关新增职能两个方面,分析是否属于部分、主要或全部承担行政职能的情形,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逐项提出清理调整建议,并建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名单及有关情况一览表,形成改革初步框架路径,为后续推进相关工作做好基础。

  三是把好执法机构关,专项精准施策。制定厦门市相关执法队伍事业单位情况表,尤其是机构属性明确为执法队伍的,在中央出台政策进行统一规范前,严格执法队伍的编制、人员管理,特别是严把人员准入,锁定人员编制底数。同时,对此类事业单位的历史台帐进行整理、全面清理职能,将清理后的执法队伍事业单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积极探索跨部门、跨领域整合模式,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数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避免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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