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宁波慈溪市委编办实行“一二三”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水平,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一、围绕一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实名制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结合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进一步规范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度,确保各司其职、各行其责,共同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办内部衔接沟通,试行日进度、月例会碰头对账制度,定期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用好二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实名制管理质效。一是深耕日常管理。高标准做好每日用编、出入编、部门台账维护等信息审核,加强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比对,确保申请事项当日调整到位;高要求执行月报制度,切实做到机构设置情况全、编制职数情况清、实有人员情况准;高质量开展实名制数据与社会保险数据的全库比对,认真分析结果,及时核实整改,提高实名制数据质量。二是借势改革创新。借势借力公务员、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管理改革,衔接社保系统、工资系统数据,编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操作手册》,全面实现用编用职申请、人员出入编、职务变更、编外用工指标申请等业务在线办理、闭环流转,实现网上办代替上门办、零跑腿代替来回跑,以“一件事”改革力促线上审核流转更为高效,数据归集整理更为真实,提升实名制管理效能。
三、突出三个关键,进一步严肃实名制管理运用。一是实现编内编外全纳入。将编外指标及人员管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全覆盖。对系统中在编人员、编外用工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等情况的部门,暂停办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严肃监督纪律。将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系统管理的刚性约束。依托系统,对满编、超编等苗头性问题提前预警、重点监控,严守用编进人和规范管理红线。动态监测各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情况,伪造、虚报、篡改、瞒报、拒报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信息数据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三是综合运用提升数字赋能成效。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强化数据运用,挖掘数据价值,编制机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报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助手。在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诸多重大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数据统计的保障支撑作用,提供专业分析、服务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