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强化行业监管,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成为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件重要事项。为协同相关部门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如皋市编办依据江苏省编办《关于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事项的通知》(苏编办发〔2014〕6号)、《中共如皋市委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如皋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皋委发〔2014〕73号)精神,扎实举措,积极推进行业监管体制建设,为完善畜禽屠宰行业监管体系提供了机构编制服务保障。
一是整合机构,理清职责。明确由该市农业委员会负责畜禽行业监督管理,将原由商务局负责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委员会。对该市农业委员的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设立畜牧兽医科(畜禽屠宰管理科)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全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对该市农业委员会的人员编制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整合。
二是强化抓手,从严监督。确定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除依法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外,增加畜禽屠宰质量监督执法职责。
三是聚焦难点,完善体系。针对乡镇农村地区监管任务异常繁重,隐蔽性强、流通性大,易发生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行为的情况,根据中央及省市的有关意见,在该市各镇(区、街道)畜牧兽医站增挂如皋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承担辖区内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安排的动物检疫、畜禽屠宰监督执法工作。
目前,该项调整工作已经付诸实施,该市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成效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