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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市编办高标准 高质量 推动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机构改革能否落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定”规定的落实。为此,山东潍坊安丘市编办超前谋划,细化流程,准确把握“三定”规定中审核的重难点,严格按时间节点高质量推动部门“三定”规定工作。

  一是超前准备,谋划在先。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该市编办从内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立即转入修订“三定”规定工作阶段。在潍坊“三定”规定草案未出台的情况下,工作专班根据各部门以前“三定”规定,结合各部门这次改革职责调整和部门近年来职责变化调整情况,对照省已印发的部门“三定”,对各个部门主要职责和职责分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摸清了部门现有职责和新增加的职责情况,为“三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地基础。

  二是统筹安排,缜密实施。将该市37个部门“三定”规定审核任务分到工作专班各审核组,责任到人,对各个部门的“三定”工作一包到底。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专班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制度,将工作专班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细化到专人与部门固定联络员的沟通。同时,安排专人积极与潍坊修订“三定”规定工作专班沟通对接,对该市修订“三定”规定过程中,职责难以确定承办部门、领导职数表述方式不统一等问题,先后7次到潍坊编办进行请示汇报。参照上级做法,进一步规范了“三定”规定审核的工作流程,明确了“三定”规定审批程序,做到了程序规范、格式统一、环环相扣。

  三是反复沟通,民主协商。针对部门职责调整力度较大,修订“三定”规定难度高的问题,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工匠精神”和精细化工作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部门提报“三定”规定逐字逐句进行审核,每项职责审核均对照部门以前“三定”规定和潍坊部门“三定”,同时结合该市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和近年来部门职责变化情况,每个部门“三定”规定至少要经过4次审核;对职责分工有争议的部门,工作专班召集各涉及部门反复沟通,职责分工既要符合上级“三定”规定,又要符合该市实际情况,在沟通中形成共识,在协商中达到一致意见,从而提高了修订“三定”规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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