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重庆市丰都县委编办按照“三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分成两个评估督查组,扎实开展了机构改革评估督查工作,取得了“三大明显”成效。
“三个突出”的工作思路:一是内容上突出实效。评估督查内容分为职责落实、机构管理、编制管理、工作绩效和部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运行情况等五个部分,促进机构改革由“物理反应”向“化学反应”转变。二是方式上突出公开。将“公开评估督查”作为所要遵循的五项评估督查原则之首,同时明确了评估督查过程中要做到事前公告、群众参与、结果公告。在方式上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参与。三是结果上突出实用。第一是把评估督查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是把评估督查结果与今后完善“三定”规定相结合;第三是把评估督查结果与评价部门工作和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相结合。
“三大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意识。通过评估督查,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三定”规定,依法履职、依法用权、依法决策的氛围日渐浓厚,促使了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政治意识、责任主体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接受监督检查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时,让广大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任务有了一个更宽泛的认识。二是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检查手段。通过评估督查,改变了机构编制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被动管理模式,做到“审批与监管并重”,促进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的再提高。三是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通过评估督查,实现了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为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