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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围绕四个“聚焦”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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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浙江绍兴市积极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稳步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落地。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均已完成执法队伍组建和挂牌运行,执法人员全面转隶到位,基本建立起了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聚焦机构组建,做好职能优化的“加减法”。以解决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改革重点,科学合理配置执法队伍职能。一是做实“综合”的加法。将原先分散在同一领域不同部门或者同一部门不同机构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全部纳入新组建的执法队伍,集中统一行使。二是做精“执法”的减法。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职能,将原先执法队伍承担的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非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剥离,同时压缩执法队伍数量和执法层级,实现一个领域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市区两级实行一级执法。

  二、聚焦工作协同,画好职责边界的“经纬线”。以解决部门协同不顺、职责不清等问题为导向,健全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以清单形式明确职责边界。一是明确横向部门间的协同机制,通过制定五大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处罚事项清单、职责边界清单“三张清单”,确保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有机衔接。二是理顺纵向市县乡的职责分工。通过划清同一张清单不同层级的纵向职责分工,来理顺市县乡三级执法层级关系。市级除承担市本级和市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外,负责依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县级负责辖区内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乡镇(街道)负责日常执法巡查。相应权责清单已于5月底完成动态调整,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聚焦执法效能,打通队伍力量的“下沉关”。以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为导向,着力实现五大领域执法力量下沉一线。一是优化机构编制配备。执法队一般只设1个综合管理内设机构,相关党建、组织人事、后勤保障等综合性事务由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员力量配比重点保障一线执法工作。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执法重点领域,通过统筹调剂等方式在编制保障上予以适当倾斜。二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属地管理”和综合考评机制,市辖区派驻执法队伍和乡镇(街道)派驻执法队伍,其绩效、奖金、补贴享受派驻地待遇,干部可实施“双向流动”,既解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后顾之忧,又激发其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四、聚焦改革堵点,强化政策支撑的“保障力”。以解决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性质、派驻队伍管理等问题为导向,及时研究配套政策,强化正面宣传,全力保障改革有效落地。一是研究实操政策口径。在严格贯彻上级改革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提出配套政策,在中央尚未统一明确政策前,暂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公益一类(执法)事业单位,并以此为基础先后出台“9+6”合计15条政策解释和操作口径,为稳步推进执法改革提供合理路径和解决办法。二是做优执法改革服务。为营造良好改革环境,确保改革平稳平静,主动走访服务涉改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市),通过讲全、讲透、讲实改革政策精神,努力消除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的认识误区,合理引导改革预期,推动新组建的执法队伍实现正常有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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