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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寿光市实施“3+1”模式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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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解决镇街区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问题,山东潍坊寿光市实施“放、管、合”三措发力、一“调”保障的“3+1”模式,将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区行使,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横向扩容、纵向延伸,实现城乡全覆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一是放,即梳理下放行政执法权。该市先后印发《寿光市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区)实施方案》、《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权下放镇(街、区)事项清单的通知》,在先期整合市政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等19个领域的执法职责,组建执法大队并设置派驻镇街执法中队的基础上,将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范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劳动保障等5个领域1600余项县级行政执法权涉及事项,采取委托或直接调整扩大派出机构行政执法权限的方式,全部下放镇街区行使。

  二是管,即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活动。镇街区在委托事项及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对镇街区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责任,对镇街区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产生的后果承担名义上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实际责任由镇街区承担。对屡次发生执法不当、情节严重的,职能部门可收回已下放的行政执法权。法制部门同时承担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考试、评议考核等执法监督职责。

  三是合,即整合搭建综合执法平台。在镇街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配合执法等工作,整合搭建“镇街主导、部门参与、资源统筹、联合执法”的镇街综合执法平台。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权全部纳入综合执法平台,由镇街区统一指挥和调度部门派驻的所有行政执法队伍,派出机构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镇街管理为主,实现一镇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调,即动态调整放权事项清单。按照《山东省行政权力动态管理办法》要求,镇街区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放权事项清单公布后,遇到法律法规立改废或国务院、省、潍坊市取消下放等涉及行政执法事项变动时,凡属新增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市政府及时明确下放意见,涉及已下放的事项,镇街区同步调整;取消的县级行政执法事项,镇街区要相应取消。同时,加强清单监管,市政府定期组织对下放事项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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