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河南省安阳市委编办从学习宣传、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一、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
一是组织学习条例,强化法治意识。组织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使安阳市机构编制系统全体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做到学以致用,把《条例》作为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行动指南,进而加速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二是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成效。安阳市委编办将近年来机构编制工作常用政策法规制度进行整理并印刷成册,分发至市县乡各级各部门,自上而下强化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意识,坚决维护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三是增强“红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结合上级编办编印的有关文件以及机构编制违规通报等材料,编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典型案例选编》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发放到县(市、区)编办及市直各部门,做好源头预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筑牢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机构编制法定化基础
一是规范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明确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流程的通知》,及时明确新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了清单的时效性,提高了审核的规范性和清单的权威性。
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范畴、预审以及报备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规范了备案流程,强化了前置合法性审核环节,进一步规范科学决策程序,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印发《关于规范法律顾问咨询有关事宜的通知》,规范了法律顾问咨询的具体流程和有关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咨询事前申请和事后总结制度,在强化法律顾问“外脑”和“智库”作用的同时,有效提升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三、强化监督管理,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实效
一是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才库。印发《中共安阳市委编办关于建立安阳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才库的通知》,建立了由市委编办和各县(市、区)党委编办业务骨干组成的安阳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才库,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二是开展对全市超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单位自查、核对实名制数据库以及与组织部门比对等方式,梳理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对相关单位下达《机构编制问题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完成时限。
三是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程序。制作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流程图,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时限和审计要求进行明确,完善机构编制审计管理,强化审计能力,确保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