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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范县编办严把“四道关”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范县编办围绕“建制度、打基础、惠长远”出实招,先后出台管人、管编、提效、律己四项基础制度建设,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严格用人关,管住入口。严格控制人员增长,优化人员结构,着力点在于严把入口。2011年8月,印发《范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凡进必考”,实行《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入减编通知单》,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必须凭2单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杜绝了私招乱进、多渠道进人现象的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财政供养人员五年内只减不增的目标”。

  二、突出用编关,用好尺度。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科学化水平,突破口在于摸实情、做评估。2014年10月,出台《范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办法》以开展综合性(周期性)评估为载体,全面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理思路、谋对策;以开展专项评估为载体,突出机动灵活管用,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找依据、定方案,《办法》的出台改变了过去拍脑袋定决策的弊端,实现了科学评估、规范用编。

  三、狠抓绩效关,用活机制。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根本点在于奖优罚劣。2014年10月,制定《范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办法》紧紧围绕“绩、效”这两个字,定指标、严操作,突出“绩效奖惩与干部任免”在结果运用中的份量,防止结果运用上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将从根本上扭转事业单位外部动力不足、内部压力不够的局面,实现事业单位内生动力与外在活力的有机结合,进而推动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升。

  四、规范权力关,秉公用权。规范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力运行是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正人先正己”。2013年8月,重新修订了《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规则》规定了县编委工作职责10条、县编办承办事项11项,既体现了县编委牵头抓总的权威性、又体现了县编办在具体操作事项上的灵活性;同时明确了严肃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做到了“有权不可任性”的目的。(石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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