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编办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编作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编工作。
一是将依法治编与机构编制业务学习相结合。区编办将依法治编与业务法规学习紧密联系在一起,重点学习与编制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济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济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力求使每位工作人员熟记法规,依法行政,使全体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将机构编制法规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始终坚持把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编办整体年度计划中,通过网站、QQ工作群、宣传栏以及展板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将学习法规作为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
三是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职责,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以“依法履责、依法行政、依法治编”为重点的法治实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有效推进“依法治编、合理管编、科学整编”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