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河北沧州市审改办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规范。
一是印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清理调整行政监管事项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按照相关原则,对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核规范。二是分组横向比对。将十六个县(市、区)分成五组,分别指定其中一个县(市、区)负责,汇总各小组成员的保留审批事项目录,逐个部门进行横向比对,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并及时反聩给小组成员。三是进行集中审核。根据各县(市、区)反馈的审批事项目录情况,将16个县(市、区)按照两区、四个县级市、十个县重新分组,分别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集中进行审核比对,审核过程中对事项的名称、类别、设立依据等进行统一规范,初步形成了县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截至目前,两区确定行政审批事项97项,其中,行政许可6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0项;四个县级市确定行政审批事项190项,其中,行政许可1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7项;十个县确定行政审批事项182项,其中,行政许可1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9项。
下一步,要求各县(市、区)抓紧规范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反馈给本级各部门征求意见,进行沟通确认;将沟通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法制部门的意见,确保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准确合法。12月底前,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本级政府研究,以本级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