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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委编办念好“五字诀”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以来,郑州市中原区委编办高度重视,以学、定、调、效、改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准确“学”,掌握《条例》精神实质。编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口袋书”,充分利用区委编委会会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党校培训、机构编制培训、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  二是研究“定”,确保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参照《条例》,制定《中共郑州市中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书》,重新明确了区委编委和区委编办工作职责,严格了区委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管理权限和办事程序,规范了区委编委会议事形式和议事程序,强化了机构编制的依法依规管理。  三是创新“调”,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将机构编制“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坚持用编调研、用编跟踪、用编评估,及时掌握单位履职和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保持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从空编和职能弱化的部门调剂编制,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和街道办事处使用,切实提高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四是突出“效”,切实理顺机构职能。以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为契机,对党政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管理机制情况等进行评估,督促各单位切实按照“三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推动部门“权责一致、权责对等”,保障部门高效运转。  五是落实“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和审计监督内容,创新使用函复的形式,对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反馈部门进行整改,同时,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确保机构编制“底线不逾越、红线不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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