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效性,山东滨州邹平市委编办探索建立职能运行监管“1+6”模式,创新评估体系,优化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切实提升部门履职水平。
一是制定一套职能运行监管办法。根据省、市《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试行办法》,制定《邹平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围绕部门“三定”规定、部门主要职责任务清单、部门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属地管理清单落实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职能运行评估流程,调整评估指标,优化评估方式。同时,将“职能运行成效相关情况”纳入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五大指标体系,占分高达30分。积极探索借助“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综治平台等沟通平台建立信息化职能监管工作机制。从理顺部门内部职责,健全外部协调配合机制,提升部门服务能力,强化部门履职责任自觉性以及科学运用监管结果等内容实现对部门由内而外的全方位渗透性监管,从而真正发挥好机构编制部门在优化部门职能,提高部门效能中的作用。
二是建立职能运行监管“六支队伍”。围绕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建立职能运行监管智库名单。名单包括一支由30个部门主要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内部监管队伍,一支由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外部观察员队伍,一支由19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组成的满意度调查队伍,一支由纪检、组织、督查、审计、财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担当作为评价员队伍,一支由32名镇街基层网格员组成的履职监督队伍,一支以融媒体为主的舆论监督队伍。通过“六支队伍”的打造,密织一张“内监、外观相契合,调查、评价强力度,基层监督和舆论监督互为补充的职能运行监管网。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打造职责界定新模式。针对实际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责交叉界定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邹平市有效整合了“12345”为民服务热线、规范“属地管理”、全科大网格中出现的职责不清问题,充分利用已公布的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部门“三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等,由政法、编办、司法等部门按照规定流程,精准界定部门职责。同时,针对复杂疑难问题,由市委市政府两办、政法委、编办、司法、督查、巡察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构建起上下统一、权责完备的制度体系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共受理职责界定申请事项18项,有效界定涉及农民工工资保障、KTV场所消费纠纷调处、道路安全隐患处理、人员聚集场所消防验收、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交叉事项18项,职责界定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