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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编办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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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重庆市委编办通过“学”、“释”、“梳”、“定”四项举措,切实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学”—学习领会、把握方向。重庆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传,将《办法》纳入室务会、中心组和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以及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务求学深学透。同时,充分利用到部门调研、沟通工作,各部门同志到编办对接工作等各种机会,宣传《办法》内容,确保机构编制工作者掌握政策规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的要求上来。

  “释”—释疑解惑、消除盲点。针对《办法》中的重点、难点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查找政策规定等措施,逐一厘清相关表述的内涵和外延,切实消除理解盲区,扫清贯彻落实中的各种障碍。如,对“有关规定”等表述,到底有哪些规定,进行专题研究,查找政策依据,在工作中尽量予以明确。

  “梳”—梳理流程、明确程序。根据《办法》规定,梳理形成《“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具体工作流程图》,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的启动和起草、审核和协调、执行和监督、审定和发布4大环节进行梳理、分解,最终细化明确为23项具体任务,并“一对一”明确每项具体任务涉及的工作内容、主要程序,确保“三定”制定和实施工作流程清晰、程序明确。同时,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23项具体任务中哪些由编办负责(具体到处室)、哪些由部门负责等。

  “定”—拟定模板、规范操作。为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落到实处,且便于操作执行,对应23项具体任务,逐一研究草拟形成制定或修订“三定”规定、提请协调分歧、编办审核意见等25个文件材料模板,统一明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公文格式等要求,供具体工作中参考使用,避免随意性,确保“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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