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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三三三”工作法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济南市钢城区创新实施“三三三”工作法,建立三项机制,运用三种方式,做到三个结合,有效提高部门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

  一、建立三项机制,架好职能运行监管“望远镜”

  一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部门履职由“单打独斗”变“合力攻坚”。针对部门各自为战、效率不高和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不规范、协调不顺畅问题,成立由区委办、政府办和编办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专班,大力整合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77.2%,制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71项协调配合机制,部门联动更加顺畅,工作合力明显增强。二是建立评估问效机制,部门效能由“物理变化”变“化学反应”。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钢城实际,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相融合,制定《钢城区机关职能运行履职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内容、方法、指标、程序等,细化6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设置评估方式及评估标准,对部门职能运行实行全面评估。三是建立督查征集机制,职能监管由“被动应对”变“主动作为”。建立联合督查、定期例会、联合督查、问题交办、限期整改处理反馈等机制。健全问题征集机制,聘请14名机构编制监督员,对12345(乡呼县应)、12310反应“线索”主动靠上监管。

  二、运用三种方式,用好职能运行评估问效“显微镜”

  一是立足日常监管,聚合多方力量促高效。明确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清单管“内部”。细化形成党政部门内设科室职责任务清单2048项,制定规范流程464项。发布权责清单管“外部”。通过召开培训会推进会、请进来加走出去、联合督办等方式,调整规范权责清单4400余项。健全职责边界清单管“边界”。制定71项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159项区级政府部门审管职责边界清单。二是立足专项监管,聚力精准靶向促提质。围绕区划调整和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制定《关于开展区划调整、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钢城区党政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方案》,对部门改革任务落实、职责变化和部门间职责分工等进行精准评估。针对党政机构与剥离行政职能事业单位间职责不捋顺问题,制定《关于理顺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关系的意见》;围绕行政执法、建筑垃圾管理、砂石资源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定《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砂石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围绕街道执法运行,制定《推进镇街“1+5+N”派驻执法体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及职责分工监管方式,推动区级权力下放、人员力量下沉。三是立足综合监管,聚集资源领域促优化。针对审批服务关系不协调、效能低下问题,制定《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业务协同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审管互动机制的通知》、《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相关事宜》,召开推进会5次。针对区街间职责不清、职能运行不畅问题,制定《“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编制104项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配合责任清单及说明书施工图,实现区街职能运行监管与市民服务热线平台、考核放权赋能、基层治理联动。

  三、做到三个结合,握好职能运行考核整改“放大镜”

  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相结合。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评先树优及物质奖励直接挂钩。3个部门因履职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组织部约谈;5个部门人员不发放综合考核奖。二是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及个人考核相结合。派驻执法、农业监管、疾控预防等评估发现的职责运行规范情况,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重点运用,结果与事业单位考核等次和人员评先树优、物质奖励挂钩,5家事业单位因排名靠后,没有发考核奖;7名派驻街道执法人员被单独确定为优秀等次。三是与机构编制职能相结合。针对监管中发现的社会组织监管欠缺、网格化运行不顺等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等,健全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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