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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委编办奏响“三步曲”抓实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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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定化水平,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多措并举,推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勤练“基本功”,提升服务意识。《条例》印发实施后,宜章县采取多层面、多方位,多措施、多途径宣传贯彻《条例》,将《条例》纳入了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科干班学习研讨课题,推动全县更加全面、准确、扎实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及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研讨会,切实做到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有效推动《条例》落实,善于应用《条例》解决机构编制历史遗留问题,真正把《条例》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有效提升工作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二是打好“组合拳”,突出规范管理。对各类机构编制议题,按照先调研、后审核的原则,认真分析必要性和可行性,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审定审批,真正往实处做、住具体处做、往精准处做。紧密联系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对照条例精神,从严审核编委会工作规则、部门“三定”规定、机构编制事项审核等问题,对与《条例》精神不符的,修改完善,对《条例》有规定的,进一步研究细化措施和办法,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如,宜章县莽山水库管理中心是《条例》实施后设立的事业单位,为科学制定《宜章县莽山水库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宜章县严格按照动议、认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落实,经宜章县委编委会研究,对县莽山水库管理中心“三定”规定提出动议,县委编办按照县委编委会要求,对莽山水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确定、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进行分析、研判,在多次与莽山水库管理中心对接的基础上,对“三定”规定进行反复修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调研论证会,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并积极向市委编办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着力加强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县直单位和乡镇在招录(聘)、选调(聘)、调任、安置、流动调配人员手续完成后,明确在7个工作日内,到县委编办办理人员编制异动。对上报的实名制系统数据,逐项逐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数据信息一律退回,从源头上进行规范,确保了实名制数据真实有效。从严落实机构编制月报季报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对机构编制数据实行月报制、季报制,及时分析,发现问题,及早纠正,规范运行,确保机构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充分发挥其决策参谋作用。

  三是念好“紧箍咒”,从严纪律约束。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严守机构编制就是法的刚性约束,树立红线意识,维护机构编制权威,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局面。制定了《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将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的预防,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从严执行内部管理制度,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激励编办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打造一支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机构编制队伍,不断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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