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出台乡镇(街道)“三张清单”,通过“确权、明责、赋能”三大措施,让基层“按单用权、按单履职、按单服务”,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权责不清、权弱责硬等问题,助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
一是梳理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确权119项。针对乡镇(街道)权责不清等问题,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依法明确乡镇(街道)现有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职权法定原则,依据92部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审核、论证形成并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出乡镇(街道)法定的行政权力事项119项。同时,要求各地逐一明确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对应责任,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
二是制定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明责109项。聚焦县乡之间职责不清、以“属地管理”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等问题,全面推行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制度,规范“属地管理”,减轻基层负担。印发《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20年本)》,明确乡镇(街道)主体责任62项、配合责任47项,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外,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明确乡镇(街道)的属地事项”。清单之外,确需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和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三是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赋能55项。为破解乡镇(街道)权责不对等、权小责大等难题,在已向经济发达镇下放164项行政权力的基础上,继续向乡镇(街道)赋权。经广泛调研摸底、汇总审核规范、反复征求意见和充分评估论证,2020年底出台《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将12个领域55项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各县(市、区)在指导目录范围内,根据乡镇(街道)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向乡镇(街道)赋权,成熟一批,下放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