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2017年起实施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机制,构建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共治和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的信用监管新格局,有效保障了事业单位公益目标的实现。
一、全面优化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实时记载事业单位遵法、遵纪、遵规、遵约行为。目前已建成涵盖全省13个设区市、39800多家事业单位建立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形成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二、精准实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以公益服务为导向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51项评分分标准。截止目前省级12家监管部门共推送了1295条监管扣分记录。
三、健全事业单位履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省共对抽取的699家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核查,对社会反映偏离公益目标片面追求利益回报、发生重大损害群众利益、年度报告弄虚作假和有失信记录、信用等级低的事业单位,提高抽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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