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福建省泉州市注重从“前期调研、专题研讨、任务分工”入手,大力破解“改革对象不准”“改革内容不清”“改革责任不明”等“三大”难题,积极稳妥推进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事企分开,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一是抓“前期调研”破解“改革对象不准”问题。由市编办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对全市相关涉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按照其功能定位、主要职责等确定类别,全市共明确71家事业单位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逐一填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改革时间安排表》,摸清其编制数、在编人数、离退休人员数,2017年度经营收入、净资产、盈亏情况,是否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方式,改革完成时间等,为改革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
二是抓“专题研讨”破解“改革内容不清”问题。由分管市领导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市编办组织召开13个县(市、区)、71家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专项培训研讨会等形式,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研究我市改革存在的困难问题,商讨具体对策建议。同时,明确改革具体内容,要求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拟订方案,其中,方案主要包含转制单位基本情况、转制形式、转制后企业名称和出资人、资产处置意见、人员安置和人事劳动关系处理以及社会保险衔接、落实财政税收和其他相关政策意见、转制后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进度安排、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十个方面内容,切实保证整个改革稳步推进。
三是抓“任务分工”破解“改革责任不明”问题。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责任清单”,形成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共推改革落地的格局。具体由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制定出台了《泉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人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落实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险衔接等工作,出台了《泉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暂行办法》;财政和国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出台了《泉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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