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稳步推进。
一是推进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了以景区管委会为执法主体、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工作机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着力点,一个部门行使多部门行政处罚权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初步实现一张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等“6个1”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通过整合规范执法主体,构建县—乡—村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等途径,初步解决了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在高邮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成立行政审批局,加挂行政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将全市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责全部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同时,积极创新审批机制,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实现审批服务便利化。(贾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