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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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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省、市统筹部署,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通过牢牢把握改革方向、深入了解执法现状、严格人员转隶事宜、保障机构平稳运行等举措,顺利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相关领域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体制保障。

  一、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第一时间召开区委编办专题学习会议,把握改革总体目标及要求,领会改革主旨要义。加强与兄弟县区的横向比较,及时掌握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新动向,确保政策标准精准把握、任务要求精准落实。为实现执法队伍“三减少两规范”目标,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置一支执法队伍”要求,明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共涉及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3个执法队伍,保障普陀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效推进。

  二、深入了解执法现状。对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涉改部门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执法队伍现状,摸清底数,为改革提供详尽的数据支撑。明确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派驻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规范执法业务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人员经费保障等内容,建立完善相关融合机制,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混岗、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不明确、执法队伍管理层级不清”等顽疾。

  三、严格人员转隶事宜。为确保执法队人员划转合法合规,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根据《执法队伍人员锁定政策口径》,区委编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严格审核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3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锁定人员,全面清理工勤岗位人员和编外人员,经过“初审-公示-复审—批复”环节,最终锁定执法事业编制53名、人员55名。

  四、保障机构平稳运行。针对改革期间未进人员的情况,逐步解冻编制使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招考等手续,及时补员;针对部门职责运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部门职责争议,确保涉改单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推进新组建机构高效顺畅运行;督促完成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3个领域原行政执法队注销及新设单位事业法人登记工作,为机构实现平稳有效运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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