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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委编办抓好四项举措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施行以来,江西赣州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四项举措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条例》印发后,该办立即召开专题辅导班,组织全市机构编制干部集中学习《条例》。联合市法宣办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和市直各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联合市委组织部将《条例》列为2020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编制是法”的意识。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制定出台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对该办《室务会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印发《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细化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办理程序,切实把《条例》精神贯穿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是抓好组织实施。把《条例》组织实施作为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主要抓手,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结合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对市直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全年机构编制管理基本情况和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情况。注重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分析,定期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共享数据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抓好监督检查。按照《条例》规定,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市县党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性会议材料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把关,杜绝“条条干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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