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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抓牢“四根线”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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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认真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的落实执行,通过抓牢“四根线”,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抓住《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这条“主线”

  栾川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主线”贯彻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围绕《条例》抓学习。县委常委会、编委会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执行《条例》,并将《条例》纳入全县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种培训班学习内容,推动《条例》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二是围绕《条例》抓落实。根据《条例》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栾川县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办法(试行)》《栾川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衔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围绕《条例》抓发展。结合县“十四五”规划布局谋划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牢记县委工作部门的职能定位,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和自身建设向组织部门看齐、与组织部门对标,自觉将机构编制工作融入大组织工作格局,做到与组织部门同频共振发展。

  二、抓紧《“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这条“红线”

  栾川县委编办对标《“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为部门(单位)划定“红线”。一是对照《“三定”规定》知责明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定”规定》专题学习,强化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学习贯彻“三定”规定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明晰职责关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二是对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指导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不断完善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情况,着力提高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对照《“三定”规定》评估验收。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对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开展“回头看”,从严要求各部门规范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通过评估验收,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

  三、抓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这条“防线”

  栾川县委编办以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为“尚方宝剑”,严守机构编制工作“防线”。一是加强事前监管,打好“预防针”。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为基本遵循,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利用调研评估、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域名网站注册、事业单位年审等时机宣讲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严格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审核关口,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加强事中监督,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加强与纪检巡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检查工作的合力,对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文件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筑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这道“防线”。三是加强事后监督,强化刚性约束。机构编制事宜决议后,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督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整改意见,不能及时解决的坚持紧盯问效、一追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抓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这条“底线”

  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是维护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底线”,是把党管机构编制工作落到实处具体体现。一是注重学懂弄通,认识《办法》重要性。《办法》印发后,栾川县委编办迅速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和规范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具体要求。二是注重质量时效,加强《办法》贯彻执行。对照《办法》要求,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报告内容,就报告的主体责任、主送单位、格式、内容等事项进行明确,确保报告规范有序、数据准确、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参考性。三是注重分析研究,强化报告结果运用。围绕机构编制报告内容,做好研究分析,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分析,有效客观的反映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情况,并将分析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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