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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委编办“五步工作法”促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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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关于青海省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加快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委编办五步工作法,统筹谋划、盘活存量、倾斜基层、精准实施,促进全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管理。

  一、盘活存量,深挖编制潜力。为统筹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按照“综合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地区、城乡、学校及学段间中小学人员编制配置”的原则,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学生规模、班级数额、在校学生数、教师编制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及中小学学生数量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坚持编制总量不突破,全面盘活空编存量,进一步优化调整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更好地保障全县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倾斜基层,保障用编需求。根据全县教育布局需求和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声,坚持向农村牧区适当倾斜,重点对学生规模较小的乡镇寄宿制学校,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进行编制配置,努力解决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满足不了正常教学运转的实际困难。依据县教育部门提供的学校学生数等要素,结合各中小学实际情况,在严控总量范围内动态调整编制资源,向农村牧区中小学倾斜,进一步配强配足基层学校教师力量,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三、统筹谋划,优化动态调整。会同县教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学校布局、学生流向、教职工需求、增减趋势等进行综合研判,按照“坚持总量控制,标准配置”原则,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做好本年度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工作,在不突破现有教职工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按照国标对全县21所学校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时充分考虑师资力量薄弱和农村牧区偏远学校编制少等因素,科学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做到编制调整与保证教职工有序流动的无缝衔接,优化教师配置、提高教育效益、改进教育质量助推教职工编制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四、精准实施,用好编制资源。根据编制调整后超编与空编并存的实际,建议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及时调整教师人员,重新设置岗位,使人编相适、人岗相适。同时,积极促成由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中小学提供医疗服务工作举措的落实进程,并积极研究各学校校医由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驻方案,将现占用中小学编制的校医有序从中小学编制中剥离调整为占用卫生系统事业编制,进一步缓解中小学编制紧缺。

  五、规范管理,落实专编专用。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定期对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各学校编制空编情况,避免教师“断档”和年龄“断层”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建立教职工编制“蓄水池”,实行编制精细化管理,用于保障教师队伍力量,全面夯实民族教育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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