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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严把三关”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面对机构编制管理新形势、新任务,山东省临沂市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严把审核关、监管关、决策关,实现了编制的科学、精准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建章立制,严把机构编制审核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严从紧、规范透明、“一个口”受理、“一支笔”审批的用编原则,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管理,努力实现科学用编、精准用编。利用事业编制“周转池”统筹用编,为化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在“沂蒙优才”引进工作中,核准市直事业用编计划,暂不明确具体单位,待人才引进后,再综合考虑人才的专业知识、就业意向等,分配到具体单位,从“先列计划后引人才”转变为“先引人才后列计划”。

  二是信息化赋能,严把机构编制监管关。按照“信息化+”思路,研发应用“1+3”编制效能监管平台,即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职能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基础信息系统,对机构、编制、岗位、人员的效能发挥情况进行多维度、实时化的监管。将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科室职责、岗位职责和个人履职有机衔接,在线采集部门、内设机构、个人的履职信息,产生数据近7000万条,客观分析履职情况,为深化改革、调整编制、加强管理等提供了准确参考依据。综合运用机构编制效能监管结果,一方面倒逼部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加快流程再造,对内挖潜增效,不断提升编制“韧性”和“弹性”;另一方面增强机构编制调整的及时性和科学性,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三是结果导向,严把机构编制决策关。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对机构编制决策和执行情况的论证评估,促进机构编制决策科学、执行到位。通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实行决策前、决策后、执行中等多节点评价,及时反馈结果、修正决策,避免编制“一定终身”、机构“能设不能撤”“能胖不能瘦”。评估机构编制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实现单位从“立”到“撤”、从“强身”到“饱满”、从“瘦身”到“平衡”的全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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