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群众找政府办事,到主动公布权责事项。2020年,青岛平度市围绕市委全委会确定的“1133”工作体系,组织17个镇(街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编制公布各自权责清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8类151项清单事项。清单的编制公布,既让镇街权力事项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也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权责清单的的编制公布,是一项严谨又复杂的工程。清单编制公布过程中,平度市为保证清单建设进展顺畅,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多单位协作,运用科学思维和法制观念,以“编制经得起检验的清单”为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一、明确镇街是编制公布的主体
各镇(街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目录、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及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对市委编办起草的《镇(街道)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若无意见,则以政府正式文件公布本镇(街道)《镇(街道)权责清单》;若有意见,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经审查后,以政府正式文件公布。在此过程中,市委编办建立的“平度市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群”发挥重要作用,及时对镇街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对部分事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二、权责清单依法规范管理
各镇(街道)对公布的权责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权力事项设定依据原则上应是法律法规规章,法律法规规章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视为行使依据。公共服务设定依据可适当放宽,从严控制设定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出现法律、法规、规章等颁布、修改或者废止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国务院、省、青岛市、平度市政府决定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机构职能发生调整以及其他应当予以调整的情形的,各镇(街道)应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发文公布权责事项的调整内容,同时将文件报市委编办备案。
三、各镇街依单履职尽责
各镇(街道)应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效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未纳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权责事项不得实施。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对镇(街道)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公布、实施权责事项的,视情况责令限期改正或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