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根据自治区明确赋予乡镇的99项行政权力事项,结合全旗各乡镇实际,反复研究、精准赋权,推进解决基层权责不一致的难题。
第一步:明确原则,应放尽放权力事项。一是应领尽领。各乡镇根据实际及便民服务需要统筹考虑认领赋权事项,原则上要做到应领尽领,对确因条件不具备承接或承接后难以保障正常运转的可暂不认领,并书面说明原因。二是应赋尽赋。旗级各部门在各乡镇提出的认领事项清单基础上,对应将相关事项依法赋予各乡镇实施,部分事项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赋权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三是承接到位。涉及赋权旗级部门与乡镇做好赋权事项下放承接工作,旗级部门对各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确保乡镇在承接权力事项后,能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第二步: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开展赋权。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旗委编办和政务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的通知》,明确认领赋权事项、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对照自治区明确赋予乡镇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认真填报《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梳理表》,形成《土默特右旗各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二是沟通协调到位。组织召开全旗深化乡镇改革梳理确认权责清单推进会,下发《自治区明确的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表。经反复讨论,原实施主体与各乡镇形成一致意见。三是会议研究审定并公布实施。政务服务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起草了《土默特右旗各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送审稿)》,经旗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并公布实施,土默特右旗下放到各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共94项,其中,行政处罚77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给付5项。
第三步:严格执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一是严格执行权责清单。旗级部门权力事项下放后,各乡镇按照行政权责清单行使权力,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运行效能,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纪检等部门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努力构建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和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二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或者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旗政务服务局初审,旗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旗人民政府常务会或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